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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细目以

a、b……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 1、2……

表示。

 

    3.项目的设置:本规则项目基本沿用范本,并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

中出现了许多新结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规
则较范本增加了一些项目。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工程较范本作了调整,
根据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新增编第八章房建工程。在修订规则时,将
根据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增加机电工程章节。

 

    4. 计量范围:本规则的目与范本技术规范的节内容对应,未列出目的项

目为技术规范规定的不作计量的节。

 

    5.工程内容:本规则部分项目工程内容较范本作了调整和补充,各项目

工程内容与技术规范的章节内容对应,规则中未列明的其他工作,以技术规范
作补充。各建设项目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个别项目无技术规范对应时,应补充技
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6.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无论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施工,或任

何车辆通过修建的路基、路面、桥梁上,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均应综合考虑
在各相关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

    总则 

    1.章说明第 2.2 款竣工文件: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应

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及时编制竣工图表、资
料等。

 

    2.章说明第 2.6 款临时供电设施、电讯设施费,包括设施安装、维修与拆

除,不包括使用费,其使用费应包括在与其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或费率之中。

 

    3. 102-1 节施工环保费:将原技术规范第 103 节中施工供水与排污设

施并入施工环保费。

 

    4. 103-1 节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及与此相关的安全设施,

费用包括临时道路修建、养护、拆除及原有道路的养护费、交通维护费。

 

    5. 103-2 节临时工程用地除原技术规范规定的外,明确拌和场、堆料场、

机械设备停放场等用地都作为临时用地。

 

    6. 102-2、204-1 节施工环保费与承包人驻地建设中分别含施工与生产

生活中的供水与排污。

 

第二章

    路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