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制定规范的目的。
1.0.2 制定规范的依据。
遵照交通部要求,本次修订《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J 011 - 94)[以下简称
《路规》(
94)]工作与修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01 - 97)[以下简称《标准》
(
97)]同步进行,故本稿是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 2003)[以下
简称《标准》(
2003)]所规定的公路分级、控制要素、路线和路线交叉基本要求及
其主要技术指标而编制的。
在
2004 年召开的全国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会上确立了公路设计六点新理念,
本稿遵照会议精神进行了补充、完善。其后按部公路司关于设计规范与设计细则
分别编制以及交公便字
[2006]162 号
“关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修改意见的函”等
的要求,重新进行了调整与修改,删除了本设计规范中有关
“如何做”等方面的
内容。
1.0.3 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旅游、厂矿等专用道路可参照执行。
1.0.4 路线走廊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应遵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近远结
合、综合利用的原则予以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慎重研究并确定公路路线
走向和走廊带。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相关线性工程的关系,尽早做出规划,
处理好已建工程和新建工程的关系和布局。在确定公路等级时应根据公路功能,
并遵循照顾发展与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同其他工程的关系,以合理确定公
路走廊。
1.0.5 设计方案是路线设计的核心。在进行总体设计过程中,应对采用不同
设计速度及其对自然环境等带来的影响进行论证。当有多种方案时,应作同等深
度的技术经济比较。
1.0.6 路线选定应特别强调对工程地质等自然条件的调查,在此基础上方能
进行路线线位及主要平、纵面技术指标的选定。
“沿线小区域气候”是指公路沿线由于区域地形所形成的雾区、风口、暴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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