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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

(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益两部分)和经常转移(单方

面转移

)。

1.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一般规定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
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无需审批。

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1)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指外汇管理部门以出口货物价值为标准,事后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境
内。

(2)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是指外汇管理部门以进口足额到货为标准,对贸易付汇的真实性进行事后甄别。

(3)对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

3.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制度

允许境内企业将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既可以提高境内企业的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也符合均衡监管的基本原则。境内企业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出口收入来源,且在境外有符合规定的支付需求;

(2)近 2 年内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完善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内控制度;

(4)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节

 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管理制度()

第五节

 监管与处罚

一、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