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处理要求如何?
答: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
(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
内容
)、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1)工程变更的分类: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变更工程质量标准)
(2)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如果变更不可避免,不论是停止施工等待
变更指令
,还是继续施工,无疑都会增加损失.
2)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变更.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
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
当由承包人承担
1.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进一步分析.工程变更的影响往往是多方面的,影响持续的时
间也往往较长
,对此应当由充分的分析。
4.变更后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答: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1.设计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
于变更前
14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
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
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
明。
(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
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
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3)设计变更事项。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
①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