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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考试合格项目认可的范围内施焊,检查焊工合
格证书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
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着重于检查焊接工艺评定
报告;设计要求全熔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
不能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关
键是检查焊缝探伤报告;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一、二级焊缝不得
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要
注重于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接组
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得小于

1/4 的板厚;焊脚的允许偏差为 0~4mm,要观察检查,用焊

缝量规抽查测量。

 

  三、钢结构构件的组装:

 

  

1.钢构件组装的一般规定: 

  组装平台、模架等,必须依据图纸、工艺和质量标准,并结合构件特点,提出相应的组
装措施,以保证构件的组装精度和平整牢固;应考虑焊接的可能性,焊接变形为最小,且
便于矫正,以确定采取一次组装或多次组装,即先组装、焊接成若干个部件,并分别矫正焊
接变形,再组装成构件;还应考虑焊接收缩余量、焊后加工余量。

 

  对所有加工的零部件应检查其规格、尺寸、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凡隐蔽部位组装后,应
经质检部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焊接或外部隐蔽;组装出首批构件后,应经质检部全面检
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组装;凡需拼接接料时,应先拼接、焊接、经检验、矫正合格后,再
进行组装。

 

  应根据结构形式、焊接方法、焊接顺序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组装顺序,一般宜先主要零
件,后次要零件,先中间后两端,先横向后纵向,先内部后外部,以减少变形;当采用夹
具组装时,拆除夹具时,

 应用气割切除,应对残留的焊疤、熔渣应修磨干净。钢板拼接宽度

不宜小于

300mm,长度不宜小于 600mm;型钢拼接长度不宜小于 2 倍截面长边或直径,且

不小于

600mm。所有拼接焊缝均为全熔透对拼焊缝,100%超声波探伤检验合格。 

  

2.组装方法: 

  对钢结构构件的组装一般采用如下方法:仿形复制装配法,此装配方法适用横断面互
为对称的桁架结构组装;立装法,此法适用放置平稳、高度不大的结构或者大直径的园筒;
卧装法,此方法适合于断面不大,但长度较长的细长构件;胎模装配法,此装配方法适用
于批量大、精度高的产品。

 

  

3.构件组立在全自动组立机上进行: 

  组立前须核实待组立件与设计图纸是否相同,并检验

CO2 气体的纯度,焊丝的规格、

材质;先将腹板与翼板组立、点焊成

“T”或者“「”型,再点焊成“H”或者“□”型,点焊采用手

工电弧焊或

CO2 气体保护焊;腹板采用二次定位,先由机械系统粗定位,再由液压系统精

确定位,保证腹板对中性。组立后由专职质检员对构件进行检测,检测工具:卷尺、角度尺、
塞尺。允许偏差:

  

  构件组立后,须堆放平整,工序转移过程中慢起慢放以减小构件变形。

    

  四、钢构件的验收

 

  我们在对钢构件及其构件的验收过程中,应该全数检查。

 

  

1.钢构件检验:钢材品种、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质量合格证

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2.对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或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

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检查复验报告。

 

  

3.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 1mm 的缺棱;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