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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

1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所称本公司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及试用期员工而
言。

2条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技术工程师、特约人员、顾问,依合同另行约定有
关事宜。

2章

雇用

3条 本公司雇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用工计划及申请送人事部,经批准后,

办理招聘及内部调配。

4条 本公司应聘人员须经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合格方得雇用。

5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董事长特许免于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

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试用期间新进员工须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辅导,并参加考核。经考核不
合格者不予雇用,公司不作任何补偿,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经考核
合格者,于考核合格之翌月一日起转正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6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之证件、

物品,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
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3章

行为规范

  

第七条 仪表行为规范
 着装整洁、佩戴大方;
 举止端庄、说话和气;
 待人诚恳、态度热情;
 语言文明、讲究礼貌。

  

第八条 人际关系行为规范
 注意礼节、文明称呼;
 与人共事、宽厚豁达;
 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 恪守信用、言行一致。

  

第九条 员工目标行为规范
 勤奋学习、不断进取;
 忠于职守、负责到底;
 热情工作、恳于奉献。

  

第十条 遵章守纪行为规范
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