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仁达公司系 20×8 年初新成立的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税
率为
25%,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20×8 年全年实现的
利润总额为
1 500 万元。
20×8 年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3 月 7 日,购入 A 股票 10 万股,支付价款 204 万元(包括交易费用 4 万元),划分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月 20 日收到 A 公司宣告并发放的现金股利 15 万元;年末仁达公司持有的
A 股票的市价为 260 万元。
(2)5 月 10 日,购入 B 股票 20 万股,支付价款 360 万元,另支付交易手续费 30 万元,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 月 31 日,B 股票每股市价为 25 元。
(3)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为 1 000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96 万元。按税法规定,会计上
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实际发生时才可税前扣除,假定期初没有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4)12 月 31 日库存 500 件 A 产品账面实际成本 600 万元,于 20×8 年 9 月与乙公司签订
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
20×9 年 3 月 2 日,仁达公司应按每件 1.5 万元的价
格向乙公司提供
A 产品 200 件。20×8 年 12 月 31 日,A 产品的市场售价为 0.8 万元,预计销
售费用为售价的
10%,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5)20×8 年度支付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 36 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 35 万元,支付非公益
救济性捐赠
40 万元,另发生国债利息收入 50 万元。
假定只考虑上述事项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要求:
(1)根据资料(1)~(4)编制上述交易或事项的有关会计分录;
(2)计算仁达公司 20×8 年度应交的所得税;
(3)计算因上述事项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应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并编制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列出计算过程,单位
以万元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