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监理与环境监理工作不足,导致路况的安全性下降,以及公路环境不适宜行驶,
给交通安全造成隐患。
充分发挥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强化公路工程监理的力度,是为了能够为现代社会的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制化、正规化与现代化起到促进作用
,为了能使公路工程的质量得到
保证
,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长,对于以上所述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下面几点着手:
1.业主、承包商与监理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业主和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他们都是合同
关系
,都是平等的合同方,并非上下级隶属关系。业主本身仅仅是合同之中的一方,业主没有权
力要求监理或承包商实现他自身的利益。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他们都必须严格按合同来
履行自身的责任义务
,并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自觉的、完全的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
2.进一步改进完善监理制度。公路工程的监理体系一定要是完善的、健全的,只有这样才
能确保对公路施工的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有效的监控。现在有一部分工程的监理体系还很
不完善
,甚至是一纸空文,人员的素质也远远不能胜任工程监理的工作,这样往往会导致业
主的要求达不到
,承包商缺乏监管而造成质量意识薄弱,因此,我们必须完善好监理组织体系,
明晰各个环节中的人员职责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监理的效率。
3.严格规范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当前的情况中,存在某些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不精,
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等情况
,大大削弱了监理工作的效率,影响了该行业的集体名誉。因此,
必须加强监理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
,业主和承包商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同时通过社会的
行业管理来规范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
,这样多管齐下,才能确保监理的公平、公正。
4.加强监理行业信息化建设。通过公路工程监理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促进监理工程师与业
主、承包商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互
,简化信息沟通的中间环节,缩短各方沟通的时间。
5.贯彻安全监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未严格执行要求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按
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纠正,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合同段坚决不准
予开工,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6. 保障环境监理效率
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
“尊重自然、恢复自然”的理念。如在施工前
是否先将树木或树桩移走,建成后搬回原地栽植;避免对动物栖息地的分割等。为行人提供
和谐的公路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