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的机制。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
,该机构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承
担收回风险
,并负责追讨欠款。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贸易促进措施,在欧美等国已有百年历
史。由于
WTO 及其前身 GATT 严格限制政府对出口实行补贴政策,包括限制出口优惠政策和
贷款政策性贴息扶持等
,因此,作为符合国际规则的间接性支持出口和投资的信用保险制度,
出口信用保险已愈发成为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风险的防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增强出口企业抗风险能力。
依靠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掌握的国外买家的风险调查评估
,可以获得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风险
识别、判断能力
,准确选择贸易对象,并获得改进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
无法控制的政治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二是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信用保
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
,有效弥补企业财务损失,保障企业经
营安全。同时
,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2.2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现状
2001 年,在中国加入 WTO 的大背景下,国务院批准成立专门的国家信用保险机构
――中
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信保),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各自代办的信用保
险业务合并而成
,它是中国政府全资拥有,唯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其提供的主要产
品和服务有
:中长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业务、商账追收、资信评估、保单融资。截
至
2005 年,为 2 000 多家出口企业提供了承保金额累计约 430 亿美元,出口企业通过出口信用
保险从银行获得贸易融资超过
100 亿美元,支付赔款 2 亿多美元,投保企业的平均出口坏账率
已低于
1%,接近发达国家水平[3]。
尽管中国信保业务发展迅速
,但是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主要问题:一是参保率低,保险规
模小。
2007 年,我国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贸易额占一般贸易总额的 7%。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率
的世界平均水平约为
12%,发达国家这一数据平均约为 20%,而日本和欧盟甚至达到了 40%。
二是保险费率偏高。例如
,1 年期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平均为 1.5%左右,而法国 3 年期的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才
0.1%~1%。这使得我国许多经营不佳的外贸企业及中小企业觉得
投保成本偏高
,甚至对出口信用保险望而却步。三是额度小,支持有限。在 22:l 的承保风险下,
需要接近
200 亿元的风险基金,我国 2007 年出口信用保险基金已经力争到 20.3 亿美元,但相
比
2007 年出口信用险 400 亿的业务规模,要达到世界平均 12%承保率水平,资金缺口巨大。四
是保险经营机构所有权严重缺失
,没有自己的独立利益,缺乏不断发展创新的内在动力。
3 促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3.1 灵活出口保险做法,加大宣传力度
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应改变过去要求采用
“统保”的方式做法,根据出口企业的实际需要确
定个性化的服务
,如一票一保,单个客户或地区投保。主动接近企业,紧密联系市场,根据国际贸
易发展的趋势
,及时地开办新险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出口企业保险观念还相当淡薄,许多
企业尚未有风险意识
,甚至不知道该业务的存在。因此,加强宣传,使出口信用保险深入人心,提
高投保率
,实现出口信用保险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3.2 制定合理的费率,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含量较低的机电产品。这些产品在国际市
场上出售的价格较低
,出口企业支付保费前的盈利水平一般也较低。而出口信用险费率与之
相比则相对偏高。这使相当多的出口商缺少投保热情。从而导致我国出口保险规模过小。同时
,
在对发达国家的贸易往来中
,由于费率偏低而造成出口信用险公司的亏损,这也是导致我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