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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完全信息假定”其中包含着错误的客观价值论思维。人们选择交换,就是因为人

们对事物的价值存在认知的差异。如果双方对同一事物的价值认知没有差异,也就没有了交
换的必要。

 

  

2 实例分析 

  保险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种,也存在着逆向选择。例如一般身体比较健康,平时不
患大病的人,是不愿意购买健康保险的。而是那些身体不大健康,平时老爱生病或生大病的
人,更愿意购买健康险。而由此造成保户的总体健康水平偏低,保险公司因此赔付的钱,就
会高于保险公司按照平均得病率所收取的保费。这就是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的一种情况。

 

  

3 建议与对策 

  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很容易得出保险公司必然要提高保险费以避免损失的结论。而当
保险费过高时,将容易让投保人增加逆向选择的可能性。为了减少欺诈,建议加大惩罚力度,
并通过制度、技术手段提高发现欺诈的可能性。而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
因此我们应该加大信息透明度,尽可能地减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避免产生道德风险
和逆向选择。

 

  措施一:防范道德风险重在教育

 

  防范道德风险的核心是教育。按照以

“德”治国要求,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

针对保险系统的形势、任务和工作对象,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保险行业特点的教育新手段、
新方法。

 

  措施二:加大对投保人因保险欺诈而遭受的惩罚

 

  (

1)建立健全的体系,加大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 

  现在的这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保险法》、

《刑法》、

《海商法》以及《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

序犯罪的决定》。例如,《保险法》第

176 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

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2)加强宣传诚信意识,以及社会道德监督,增加欺诈者的心理成本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作为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之一的信用,在降
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信用风险。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信用评级体系因此而诞
生。人们的任何经济相关的行为都和信用挂钩,从而极大地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
在中国,相应的信用体系还在初建中,相关的制度及关联度还不很完善。建议尽快建立相对
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同时与公安、银行等各部门的数据联网,尽快实现数据共享。

 

  (

3)建立经营信息公示制度 

  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从投保人方面解决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保险公司的经营
信息公示(含公开和明示之意)制度的建立则是从承包人方面,即保险公司方面解决道德
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例如,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资产运用状况,投资渠道,以及保险
公司的资产运用情况、收支情况、负债情况、三利源(利差,费差,死差)分别的损益情况,
保险金的支付能力等都应该公示。

   同时,保险人应该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维

护自身的利益,不能为了留住客户而纵容欺诈者。此外,应加强与其他行业的信息交流,特
别是与公、检、法部门的配合,从而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另外保险人还应制定更为合理的
保险结构,根据不同的人群特征,根据不同人群的风险水平,制定不同的保险类型,鼓励
和吸引不同类型的人群参加适合自己的保险。而不同的保险类型将收取不同的保险费用并给
予不同的赔偿金。

 

  措施三:加强自身识别保险欺诈的概率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这是保险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以此为基础,才能从根
本上杜绝逆向选择,从而在信息甄别过程中不断公开信息,弥补信息的不对称。

 

  (

1)加强风险评估,提高承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