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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
2.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m 至 2.1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
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

种算法简称为 净高界限计算法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
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

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

第(

2)、(4)部分 1.2m≤

净高

2.1m,计算 1/2 面积;第(3)部分净高>

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
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房间

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

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3,且不超过 1/2 者为半地下室;

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图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

  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
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

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

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图

 

地下室示意图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
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

形走廊。

  

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
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图

4)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图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