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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对自然的原始材料的偏向 

  现代园林小品所用的材料越来越偏向自然的原始材料,很少使用诸如钢材、塑料等,这
也为小品更好地融入环境开辟了新的设计思路,设计师喜好就地取材造景,木材、石材成为
了宠儿。荷兰赖斯韦克市郊树林中的木头装置,既是跷跷板,又是秋千;就地取材,原木制
作,位于林中,不注意几乎发现不了。

 

  

3.2 设计思路的拓宽 

  设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模式,比如原来固定的现在可以移动,原来只能观赏的现在可
以使用等。

 

  

4 园林小品设计的生动实践表现 

  

4.1 园椅、园凳、园桌 

  园椅、园凳是各种园林内和城市广场中必备的设施,也是园林家具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湖边池畔、花间林下、广场周边、园路两侧、山腰台地等处均可置放,供游人就座休息、促膝谈
心和观赏风景。如果在一片天然的树林中设置一组蘑菇形的休息园凳,宛若林间树下长出的
蘑菇,可把树林环境衬托得野趣盎然。在草坪边、园路旁、丛林下适当地布置园椅,也会给人
以亲切感,并使大自然富有生机。园桌、园凳既可单独设置,也可成组布置;既可自由分散
布置,又可有规律地连续布置。园椅、园凳也可与花坛等其他小品组合,形成一个整体。园椅、
园凳的造型要轻巧美观,形势要活泼多样,构造要简单,制作要方便,要结合园林环境,
做出具有特色的设计。

 

  在风景游览胜地及大型公园中,园椅、园凳主要供人们在游览路程中小憩,数量可相应
少些;而在城镇的街头绿地、城市休闲广场以及各种类型的小游园内,游人的主要活动是休
息、弈棋、读书、看报,或者进行各种健身活动,停留的时间较长,因此,园椅、园桌、园凳的
设置要相应多一些,密度大一些。园椅、园凳的高度一般取为

35~40cm,常用的做法有:钢

管为支架,木板为正面;铸铁为支架,木条为面的;钢筋混凝土现浇得;水磨石预制的;
竹材或木材制作的;也有就地取材利用自然山石稍加工而成的。在条件允许的地区,还可采
用大理石等名贵材料,或用色彩鲜艳的塑料、玻璃纤维来制作,造型高雅、轻巧、美观,也会
受到游人的喜爱。当今园椅的形式变化多样,有的仿生造型吸引游人前去休息,有的座椅结
合其他设施,体现了园林小品功能的多样性。

 

  

4.2 园灯 

  园灯既可以用来照明,又可用于装饰、美化园林环境,是一种极引人注目的园林小品。
它有指示和引导游人的作用,还可丰富园林的夜色。园灯的设计应做到造型美观、装饰得体,
其造型布局与所处的环境必须协调统一。如江南古典园林中常用传统的宫灯表现其环境的精
细典雅,但在现代城市广场中,则应选择造型简洁质朴的灯饰,表现开阔明朗的特征。根据
不同的环境、不同位置的审美要求,选择园灯的造型、照度、色彩,以及制作材料。

 

  园灯的造型有模拟自然形象的,也有由几何形体组合的。模拟自然形象的园灯使人感到
活泼亲切;纯几何形状的园灯,给人的感觉是庄重、严谨。一个造型好的园灯能引起人的联
想,能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

 

  各种灯的高度应根据所处空间的大小而定。在开阔的广场、水面以及人流集中的活动场
所,灯要有足够的照度,造型力求简洁大方。园路两旁的园灯要求照度均匀,避免树木遮挡。
为防止刺目眩光,常用乳白灯罩;庭园灯的造型精细、小巧玲珑,不宜过高,以便于创造宁
静、舒适的气氛。此外,还有用于配景的灯、踏步边的池灯、草坪上的草坪灯、水池边的装饰灯、
水池底部的投光灯等,其高度设置都应根据环境空间的情况而定。

 

  园灯的色彩也能给人以精神上的影响。各种色彩配合各种不同的照度,可以形成热烈的
或沉静的、张扬的或收敛的、庄重的或轻快明朗的,乃至阴森沉闷的等不同的气氛。在进行园
灯设计时应注意运用色彩和光照的特性,以达到预想的设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