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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埋深、基本荷载情况等的基础上,编写勘察大纲,制定勘探工作量,但在实际工作中,因
勘探区地层了解不详、建筑物结构、功能等情况的不明确,往往出现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1、勘探点间距 

  实际工作中,勘探人员虽严格按原定大纲执行,但因现场编录人员的不仔细,不能做
到随机应变,造成在内业资料整理中发现相邻两勘探点地层变化很大,甚至相差悬殊的情
况。另外,在对勘探区岩土特性不太了解的情况下,按某个地基等级进行勘探,在室内对所
采集的岩土试样进行分析时,发现如盐渍土、湿陷性土等特殊性岩土,使地基等级发生变化,
造成勘探点间距的不合理。遇复杂地基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加密勘探点,不能局限于经济或
时间等因素而坚持原勘探方案不变,否则难以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情况,埋下工程隐患。

 

  

2、勘探点深度 

  建筑基础形式结构形式不同,勘探深度不同,如

5~6 层砖混结构住宅,勘探孔深 15m

可满足要求,在工程地质条件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基岩区可适当减小深度,而多层框架结构
商场,高度较大的地下室,由于柱网的柱荷载大,基础面积大甚至可能采用桩基,尤其在
细土平原区可能存在软土层的情况下,

15m 深度不能满足要求。相反,在有丰富经验的碎石

地区,对

2、3 层一般建筑物,也盲目地勘探 15m 深,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地下水位观测 

  地下水位量测要求应各勘探点同时进行,量测时间须在最后一个钻孔施工完成

24h 后

进行,量测时需考虑周围地下水的开采情况,水位量测应与钻孔坐标、标高回测相结合,精
度要求为

±2cm。但实际施工中,对钻孔(探井)中水位的量测,终孔即测,也不考虑附近有无

抽水井及地下水溢出的陡壁等,以致所量测的地下水位极为不准,甚至给工程施工带来意
想不到的麻烦。

 

  

4、试样采取 

  试样采集中,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原状样高度不够,数量不足或密封不到位,造
成土中含水量散失,有时用于颗分或土盐化学分析的碎石土试样,采集时因从井壁敲刻接
收不好,造成多为大颗粒,影响对实际级配的定性或土盐化学分析的准确性。采取地下水试
样时,钻孔才终孔即采取,尤其是采用冲洗液或泥浆护钻进的钻孔,其水样成份根本就无
法代表地下水的真实成份。

 

  四、结语本文通过对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与措施的分析,了解到岩土工程勘察需要解决的
问题很多并且相对复杂。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任务是查明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分析和
评价工程地质条件,提出解决岩土工程问题的建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者只有全面掌握岩土
工程勘察的相关规则,并在实际工作中相互学习和总结实际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才能有效地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工作服务。

 

  

 

  参考文献

  

[1]黄俊泉.浅谈工程勘察中的问题与措施[J].广东科技,2007 

  

[2]常金铭.岩土工程勘探工作重点[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2 

  

[3]李东乐.岩土工程勘察[M].北京: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