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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

[]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会

同有关单位对

1956 年国务院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

周字第

40 号)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

2001

 

年 月我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

ILO)的 167 号公约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与之接轨,本标准经反复修改而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地建设、土石方作业、高处作业、脚手架、模板、

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垂直运输机械、起重吊装、建筑拆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

《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书写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

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寄给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南苑新华

1 号,邮编 100076)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

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嘉福、邢孝仪、戴贞洁、姜敏、夏静、唐伟、徐崇宝、徐荣

杰、戴宝荣、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