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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

 

  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
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野猪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
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

 

  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
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二也是主要的,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
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这些要求一般包括:
“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
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
的确定构成决定性影响。

 

  

A 对用地性质的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这一项目只能在

某一允许区域内选择基地地块;对用地进行开发的场地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该地只
能做一定性质的使用。

 

  

B 对用地范围的控制:规划是有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完成的。 

  

C 对用地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对容积

率、建筑覆盖率最大值及绿化覆盖率最小值来限定,可将基地使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
畴之内。

 

  

D 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

城规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

 

  

E 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入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

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

 

  

2.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中间环节,是城市规划管理
的主要依据和和土地有偿使用的前提条件。我国控规传统做法忽略了经济规律。目前,我国
控规典型的做法是由规划师在指定的大街区或几个大街区内,参照甲方提供的容积率(密
度),摆房子,即在保留部分现状的前提下,追求空间体量的美学关系和视觉效果。

 

  我国城市规划的误区。历史上由于种种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的规划设计与大型公
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之间一直难以区分,这种现象造成我国的控规地从美学和视觉效果出发
缺乏对土地经济体制的全面认识。在控规立法上,我觉得应该注意两个原则:

A 对用地的控

制要符合土地建设开发的经济规律。

B 一切对地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应该在立法中有明确的

规定。

 

  

3.建筑设计之我见 

  

A 结合环境。从城市区域规划出发设想建筑与大环境的结合:建筑的整体轮廓上,与周

围的现有建筑呼应,立面上虚实对比、色彩处理与环境格调相协调,流线上,符合环境的肌
理;从人的感觉出发想象建筑局部小环境的处理:通过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塑造空间,

 

  

B 造型。有自己的风格,整体性强、简单中体现复杂,不变中起变化。这方面我喜欢板材

效果,直接、明了、轻佻。

 

  

C 理性。承传历史文脉,用抽象化的手法引用或延续历史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