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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等存有顾虑,在感情上无法接受中水,从而影响了其普及。当然当前的水价偏低也是造成
中水回用成本较高从而难以推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市政中水回用的方式 

  一般来讲,在当前的市政中水回用工程中,一般都是采用直接回用或间接回用这两种
应用方式。所谓直接回用就是指由再生水厂通过输水管道,或者其他掺水设施直接送给用户
使用,直接回用有三种通用的模式:一是在再生水厂系统敷设再生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
管网一起形成双供水系统。一部分供低质工业用水使用,另一部分供城市绿化和景观使用;
二是由再生水厂敷设专用的管道供大厂使用;三是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楼群的污水,就地
处理,回收,循环再用。而间接回用则是指由二级污水处理厂,或者由再生水厂处理后直接
排入水体,由用户再从水体中取用。间接回用方式也可分为有意图间接回用和无意图间接回
用。有意图间接回用是有计划地将再生水和新鲜水混合后再使用,这就取决于时间和空间的
安全保证;无意图的间接回用是更加普遍使用的方式,目前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取用地表水实际上都包含城市污水间接回用。

 

  

3、市政中水回用工程规划 

  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市政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我们可以采取整体规划,合理设计的
方式来逐步实施中水回用技术的应用。首先,我们应当确定市政中水回用工程规划的基本原
则。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纵观城市规划建设的总体设计,
合理解决给水、中水与排水系统之间的联系与矛盾,做好污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确保污水
回用的安全卫生。

 

  而市政中水回用的水源与回用水质标准都应满足一定要求。通常来讲,排人城市排水系
统的城市污水,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作为回用水源。回用水源必须符合《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
水质标准》

(CJ3082

—1999)、

《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

(GBJl4)和《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GB 8978

—1996)的要求。且回用水源应以生活污水为主,尽量减少工业废水所占

比重;回用水

(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回用对象的不同来确定。再生水作为工业冷却水

回用时需符合《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

(CECS 61:94),再生水用作杂用水时,其回用水质

应符合《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CJ 25.1

—1989)。 

  

4、市政中水回用系统及安全措施 

  市政中水回用系统一般由污水收集系统、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和回用水管理等部
分组成。市政中水回用的安全监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再生水管道严禁与饮用水给水管道连
接;回用水源收集系统中,对水质特殊的接入口,应设置水质监测点和控制阀门,防止不
符合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进入;污水回用必须保证供水水量可靠,水质稳定;再生水管道
在交叉敷设时,应在饮用水管道下面和排水管道上面,其净距不得小于

0.5m;三者平行

敷设时,其水平净距也不得小于

0.5m。 

  

5、结语 

  综上所述,市政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是一项具有很大推广意义的市政工程建设,通过开
展市政中水回用工程,不但能够缓解城市用水紧张问题,同时也能够减少污水对水资源的
污染,这样就可以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三重效益,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建设有着重大意
义。因此,加快对中水回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成为了未来市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要引起
有关部门的重视与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