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化系统监控点可通过编制监控点总表来进行统计
,较小型统可编制一个监控点总表,中型以
上系统应按不同对象系统编制多个监控点表
,组成监控点总表。(3)编制监控点总表应满足下
述要求
:
①为划分和确定现场控制提供依据;② 为确定系统硬件和应用软件设置提供依据;③ 为
规划通信道提供依据
;
④ 为系统能以简捷的键盘操作命令进行访问和调用具有标准格式显示
报告与记录文件创造前提。 参考文献
[1]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