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10 条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
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
5.3.10 的规定计
算。
第
5.3.12 条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等民用
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及首层疏散外门的各自总宽度,均应根据疏散人数,按不小
于表
5.3.12 的规定的净宽度指标计算。
楼梯门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
m/
百人) 表
5.3.12
层 数
耐 火 等 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层
三层
≥四层
0.65
0.75
1.00
0.75
1.00
1.25
1.00
-
-
①
注: 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表规定计算。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
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②
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总宽度应按本表规定计算;
③
底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
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④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该场所的建筑面积按1.0 人/m2 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
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该场所建筑面积按
0.5 人/m2 计算。
第
5.3.13 条
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
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
1m。
第
5.3.14 条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
宽度不应小于
1.40m,紧靠门口 1.40m 内不应设置踏步。
太平门
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
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