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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和工程造价编制依据,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和初步经济评
价、提出资金筹措方案。投资估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建议书编制深度,依据项目规划
设计;按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工程造价编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受委托的造价咨询
单位,应参与从投资可行性研究至竣工决算的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人员应早期参与设计阶
段的决策工作。
  

3.2 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的控制

  项目法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招标方案和项目管理
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管理预算。项目管理预算静态总投资不得突破批准的项
目初设概算静态总投资。按照现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招标人设有
标底,其标底可以由招标单位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进行编制;在编制标底时应当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水利工程造价编制规定和相
应的定额。标底总造价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项目管理预算相应部分的范围内。
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企业定额或参
考现行有关定额进行编制。
  

3.3 合同签订时的造价控制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定价程序是我国用法律方式规定的一种定价方式,是由招标人编制
招标文件,投标人进行报价竞争,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通过谈判签订合同,以合同价格
为建设工程价格的定价方式,这种定价方式属于市场调节价,也是企业自主定价。因此,严
格衡量和审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水利工程招标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也是对
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的关键。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格式要规范、文字要严谨,避免留下
日后扯皮、索赔的伏笔,以利于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工作。
  

3.4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是整个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阶段之一,尤其对
于施工企业来说,更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意外费
用和设计变更的发生,若发生意外费用和设计变更,项目法人需及时向项目审批单位报告
并提交费用预算书。对预算费用超过

10%的设计变更需经项目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后方

能实施。
  项目资源配置直接关系到成本控制的方法及程度,对于当前许多国有控股的大型施工
企业来说,水利工程成本构成基本上是分包成本和施工队成本,而企业的主要经济效益在
于控制分包成本,施工队成本往往很难创造经济效益。
  可控成本是成本控制的重点,可控成本计划是在项目开工前的施工时间、施工条件、施
工组织设计基础上制定的,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会发生如施工方案改进、工程量改变、原
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变化,因此对于成本计划要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成本计划的指导性
和控制性,在调整的同时要注意分析各不同因素变化对原成本计划造成的影响程度。
  

3.5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做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各有关因素的归集整理工作,就为顺利进行竣工结算准备了
条件。工程结算以承包合同价为依据,按照合同条款确定的计价方式、内容和实际完成的工
程数量进行结算。凡在承包合同中规定因价格及计价规则变动造成工程结算时可调整合同价
的项目,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调价。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各类费用的归集和整理,将对工
程竣工结算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竣工结算是水利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无论
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十分重视水利工程价款的结算审核。
  影响水利工程造价的原因很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
脑,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中的重要信息,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当然,必须明确
一点: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不是单一的追求利益,而是通过科学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