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2.3 监理可按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检

试验,承包人应为监理的抽检试验提供方便。

2.4 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报送监理审批。

2.5 承包人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使用

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监理指示予以更换并将不合格的材料运离工地,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

2.6 承包人未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而造成施工进度延

误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3、申报签证程序

3.1 建筑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

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审查批准后方

可实施。

3.2 在建筑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并向

监理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

3.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签审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

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

承包人方可使建筑材料进场。

3.4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时,由此造成施

 

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4. 质量检验程序

4.1 钢筋与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