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章和有关规定,
并监督实施;
(二)认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
(三)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管理;
(四)指导、监督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开展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行业自律工作。
第九条
[流域管理机构职责] 流域管理机构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实
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二)指导、监督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或自律组织开展本流域管理机构直属单位及其独资
或控股组建企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监理管理工作。
第十条
[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
建设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二)指导、监督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或自律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员资格审批工作。
县(市)、地(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职责]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行
业自律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二)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
理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批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审批
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负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
属单位及其独资或控股组建企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五)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监理管理工作。
第三章
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资格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资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移
民、环境保护
4 个专业。其中,水利水电、水土保持专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工程
移民、环境保护专业资质暂不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