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
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
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
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
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
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
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 18.1 款发出的开工通
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
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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