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
抬运
10
7
12
8
14
8
16
8
18
8
胶轮
车运
30
14
36
16
42
16
48
16
54
16
当高差折平距离小于实际斜坡距离时按斜坡实际距离计算。
非边续性的坡运中间水平距离超过
10m 以上时,应分别计算高差折平距离。
2、轻轨斗车运输重车上坡时,按坡道起止点间的实际距离乘下表折平系数换算为水平距离,下坡时按
实际距离不变。
运输方法
上坡坡度(
%)
≤
0.4
0.4~1
1~1.5
1.5~2
2~2.5
轻轨斗(平)车
1.0
1.3
1.9
2.5
3.0
“
”
十四、各章节所列 其他费用 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未列的及耗用量小的、临时用工、
用料和机具所发生的费用。如工作面内的脚手架、排架、操作平台等的摊销费,地下工程的照明费,混凝土工
程的养护用材料,小型机具、模板滑模剂、放炮用的细麻绳、铁丝、炮泥、炸药加工费、小量用水等。其他材料费
用采用费率形式表示,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15、定额用数字表示的适用范围
1、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仅适用于该数字本身。当需要选用的定额介于两子目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2、数字用上下限表示的,如 1000~2000,适用于大于 1000、小于或等于 2000 的数字范围。
十六、章节说明或附注有关定额调整系数,除特别注明外,一般均按边乘计算。
十七、各章节定额均按不含超挖填量制定。
第一章 土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等定额共
54
节。
二、本章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均按自然方计算。
三、土壤的分类,除淤泥、流砂、冻土外,均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壤级别。
四、土方定额的名称:
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五、一般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超过
16 米的基槽、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
80m
2
基坑土方工程。
六、渠道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或等于
16m 的梯形断面、长条形、边底需要修整的渠道土方
开挖。
七、基槽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或等于
16m 的矩形断面或边坡陡于 1:0.5 的梯形断面,长度
大于三倍的长条形,只修底不修边坡的土方工程如截水墙、齿墙等各类墙基和电缆沟等。
八、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面积小于或等于
80㎡,长度小于宽度三倍、深度小于上口短边长度
或直径,四侧垂直或边坡陡于
1:0.5,不修边坡只修底的坑挖工程,如集水坑、柱坑、机座及坝基、闸基等基
坑。
九、土竖井开挖定额:适用于井轴线斜度大于
75°,上口面积大于 2.5㎡,深度大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
径的暗挖土方工程,如抽水井、闸门井、交通井、通风井、挖孔桩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