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生态公益林利用以不影响其发挥森林主导功能为前提,以限制性综合利用
和非林非木为主,有利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公益林营造
(一)防护林营造
1、水土保持林
(1)树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固土力强,具有穿入深层土壤根系,能
以根蘖和压条繁殖以及匍匐茎保护土壤,耐瘠薄、抗干旱,可增加土壤养分、恢
复土壤肥力,能形成疏松柔软、具有较大透水性死地被凋落物的树种。
详见附录 A 表 A1 和附录 B、附录 C。
(2)营造方式
以封山(沙)育林(草)为主,结合飞播造林(草)。当封山与飞播难以恢复林草植
被或必须新造林
(草)才能满足建设需要时,进行人工造林(种草)。
退化草场、水土流失和风蚀严重,或乔灌树种难以成活,但地面有草类残留
根茬与种子,当地条件能满足自然恢复植被需要的地区应实行封坡
(沙)育草。
(3)营造模式
① 模式设计
采用混交造林模式。
a)混交类型
优先选用以下混交类型:
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
深根系树种与浅根系树种混交;
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
乔木与灌木混交;
保留、诱导能与更新树种共生的幼树形成人天混交林。
b)
混交方法
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带状混交:适用于大多数立地条件的乔灌混交、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
块状(局部)混交:适用于树种间竞争性较强,或地形破碎、不同立地条件镶嵌
分布的地段;
株间混交:适用于瘠薄土地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在乔木间栽植具有保土、保
水的灌草,或在灌草中稀疏栽植耐干旱、瘠薄的乔木。
c)混交比例
混交比在 30%以上。立地条件差的地方,混交比应大些,并以灌木树种为主;
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加大灌木树种、草本的比重。
② 模式配置
以小班为单位配置造林模式。地形破碎的山地提倡采用局部造林法,形成人
工林与天的混交林分。
③ 种苗
播种造林执行 GB 7908 的规定;
飞播造林(草)执行 GB/T 15162 和 LY/T 1186 的规定;
裸根苗执行 GB 6000 的规定;
容器苗执行
LY 1000 的规定;
检验林木种子质量执行
GB 2772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