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墙身防潮层:在室内地坪下约 60 处做 20 厚 1:2 水泥砂浆内加 3~5%防水剂的墙身
防潮层(在此标高为钢筋混凝土构造,或下为砌石构造时可不做),室内地坪标高变化处
防潮层应重叠搭接
,并在有高低差埋土一侧的墙身做 20 厚 1:2 水泥砂浆防潮层,
如埋土一侧为室外,还应
(防水涂料或防潮材料);
4.8
墙体留洞及封堵
4.8.1 钢筋混凝土墙上的留洞见结施和设备图;
4.8.2 砌筑墙预留洞见建施和设备图;
注:表示方法宜以代号区分不同工种留洞;对于数量较多且
规格相同的洞可采取编号方法标注如洞
A、洞 B,或如电气洞标注为 D1、D2,空调洞标注为 K1、K2,并在
图注中详细注明洞口情况。
4.8.3 预留洞的封堵:混凝土墙留洞的封堵见结施,其余砌筑墙留洞待管道设备安装完毕
后,用
C20 细石混凝土填实;变形缝处双墙留洞的封堵,应在双墙分别增设套管,套管与
穿墙管之间嵌堵
,防火墙上留洞的封堵为 ;
4.9 特种墙
隔声墙的做法为
;
注:用于产生噪声的各种设备用房的隔墙
;
泄爆墙的做法详见
。
注:用于锅炉房、燃气调压间等有泄爆要求的墙
。
5 地下室防水工程
5.1 地下室防水工程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和地方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注;新版规范已改变了仅依据地下水最高水位的单一因素,主要依据地下工程主要程度和使用功能,将地
下工程防水等级划分为四级;其中一、二、三级主体结构必须选用防水混凝土,再依等级不同辅以其他加强
防水材料
。
5.2 本工程场地的常年最高地下水位为 ,根据地下室使用功能,防水等级为 级,设
防做法为
;
注:设防要求有明挖法和暗挖法两种,应依规范确定设防要求
。
5.3 临空且具有厚覆土层的地下室顶板,其防水做法应参照种植屋面,排水坡度为 0.3%
~
0.5%
,依不同气候区,覆土层大于等于规定厚度时可取消保温层。
5.4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缝、穿墙管道预留洞、转角、坑槽、后浇带等部位和变形缝等地下工程
薄弱环节建筑构造做法应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处理;
6 屋面工程
6.1 本工程的屋面防水等级为 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做法为 ;
注:同一建筑物不同部位的屋面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可以不同
。
6.2 屋面做法及屋面节点索引见建施 “
”
“
”
屋面平面图 ,露台、雨蓬等见 各层平面图 及
有关详图;
6.3 屋面排水组织见屋面平面图,内排水雨水管见水施图,外排雨水斗、雨水管采用 ,
除图中另有注明者外,雨水管的公称直径均为
DN 。
6.4 隔汽层的设置:本工程的 部位屋面设置隔汽层,其构造见屋 ;
注
1:纬度 40°
以北、室内湿度>
75%或其它地区室内湿度>80%的房间屋面及有恒温、恒湿要求的房间屋面应设隔汽层,
注
2:隔汽层与女儿墙泛水处卷边高超过保温层。
6.5 特种屋面
金属屋面、蓄水隔热屋面等见
。
6.6 屋面上的各设备基础的防水构造见 ;
注:设备基础如屋顶风机、空调机组、冷却
塔、通信微波天线、擦窗机轨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