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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不法或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9.

不按制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的。

10. 在工棚、车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的。

11. 私自存放危险、易燃物品的。

12. 破坏消防设施的。

13. 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滋事生非的。

14. 违反其他文明施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本制度处罚形式。

1.

罚款

10~200 元

2.

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开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