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对不法或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9.
不按制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的。
10. 在工棚、车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的。
11. 私自存放危险、易燃物品的。
12. 破坏消防设施的。
13. 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滋事生非的。
14. 违反其他文明施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本制度处罚形式。
1.
罚款
10~200 元
2.
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开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