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局 部 修 订 公 告
第
29 号
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第
3.1.15A 条、第 3.1.18 条、第 3.2.3 条、第 3.3.2 条,自 200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此
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
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