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某市机械厂地处居民集中区,附近有

XX 山公园和正在建设中的生态公园等

风景名胜,以及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某厂生活区。

1998 年 5 月,机械厂到市环保

局办理该厂有关固体废物处理手续时,环保局提议在该厂内建设一个全市性的
危险固体废物焚烧站,并安排该局属下的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与厂方接洽,在
得到市固体废物管心

“没有问题”的保证后,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厂方向固废

中心出租场地,建设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工程建成后在
用工上优先考虑厂里分流的职工,工程的立项报批等手续由固废中心操办,厂
方不具体参与工程的建设。该工程总投资约为

327 万元,年处理危险废物 3000

吨。工程建成后,当地群众反映强烈,机械厂所在区人大常委会收到群众投诉,
反映设在机械厂内的危险固体废物焚烧站严重污染环境和影响厂区卫生,区人
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听取了固废管理中心负责人的介
绍,并实地视察了建设工地。固废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危险固体废物焚烧站目
前主要进行实验性工作,属临时设施,不是永久工程。而代表们则认为,纯粹从
治理环境污染尤其是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角
度来看,积极开展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科研和试验非常有意义,但将这一

项目设在机械厂厂区内是不适当的,同时,该示范工程还没有办立项报建手续,
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严重隐患,遂做出该工程须另行选址建设的决议。

评析:首先,该危险固体废物焚烧站工程选址不当。机械厂厂区既是生产场

地,又有该厂生活区,周边还有公园和其他居住区,该工程的主要业务是收集、
贮存和焚烧危险固体废物

(高含量的有机废物),如遇管理不善、处理不当,必将

造成重大污染。因此,机械厂厂区不具备建设收集、贮存和处理对环境有影响的
危险固体废物场所的条件。其次,该项目违反了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办法,虽然该
项目立项曾得到市计委的批复,但批复并不能作为报建的证明,报建审批权属
规划部门。而该工程直到如今还没办妥报建手续,没有按规定申请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即使是试验项目或临时建设工程也应该向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报建,申
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危险固体废物焚烧站工程明显属违法建设。
另外,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项目,还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须征求项目所
在地有关单位的居民意见,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但该工程直到群众投诉和人大
代表视察前,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都未收到有关建设单位的报告。因此,该项目
的建设也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华静苑”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出租汽车公司共同合作的房地产项目,位

XX 市东环路 5 号。项目包括二部分,一部分是 6.3 万平方米的住宅工程,另

一部分是和住宅相配套的

3.4 万平方米的综合楼。该项目住宅工程的各项手续和

证件齐备,自

1998 年开工建设,到 2001 年 4 月已经竣工验收。而综合楼工程由

于合作双方对于该工程是作为基建计划还是开发计划申报问题没能统一意见,
从而使得综合楼工程建设的手续未能办理。由于住宅工程已开工建设,配套工程
急需跟上,在综合楼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开发公司自行
修改了综合楼的平面图,在东西方向增加了轴线长度,增加了约

2680 平方米的

面积,后经该市规划监督执法大队发现,及时制止,勒令停工。

评析:上述工程存在两个违法建设情况。其一,综合楼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即任何单位和个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