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 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2.1.6
“
”
“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 深度规定 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 深度
”
规定 的条款进行合理的取舍。
2.1.7 本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
“
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 深度规定
“的要求。
2.2 建筑给排水初步设计内容的一般要求
2.2.1 初步设计阶段,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为满足各部门的审批要
求,
分别编制给排水设计篇、环保和卫生防疫、节水专篇、消防专篇)、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计算书(内部使用并存档)
2.2.2 给排水设计说明书的内容
2.2.2.1 设计依据
① 摘录设计总说明所列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内容;
②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③ 其他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
2.2.2.2 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
,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和分工(当有其他单位共同设
计时
).
2.2.2.3 室外给水设计
① 水源: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径、能提供的水量民水压.
当建自备水源时
,应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温、水文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净化处理工艺和
设备选型等。
② 用水量: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目用水定额
及
用水量(含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统补水量、洗衣房、锅炉房、水景用水、
道路、绿化洒水和不可预计水量等);消防用标准及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
大时用水量)。
③ 给水系统:说明生活、生产、消防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分区供水的情况。当
水量、水压不足时采取的划施,并说明调节设施的容量、材质、位置及加压设备选型。如系
扩建工程,还应对现有给水系统加以简介。
④ 消防系统:说明各类形式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
方
法等。
⑤ 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工艺流程,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并绘
制
水量平衡图。
⑥ 循环冷却水系统:说明根据用水设备对水量、水质、水温、水压的要求,以及当地的有关
气象参数(如室外空气干、湿球温度和大气压力等)来选择采取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组成,冷
却构筑物、循环水泵的型号及稳定水质措施。
⑦ 当采用重复用水的系统较大时,应根述系统流程,净化工艺并绘制水量平衡图。
⑧ 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2.2.2.4 室外给水设计
① 现有排水条件简介:当排入城市管道或其他外部明沟时应说明管道、明沟的大小、坡度、
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