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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所管理规定                                            贵州新基石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03 

结构设计所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宗旨及发展目标:贯彻执行公司总体管理制度及发展规划的要求,在结构设计中做
到确保建筑安全质量、保证项目工期、经济合理、技术先进。逐步把结构设计所发展成
为技术力量雄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良好服务及口碑的专业设计所,并使结
构设计所成为公司强有力的竞争点。

1.2

结构设计人员应形成作风严谨、思维周密、工作细致的工作态度,服务及时到位、避免
失误,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1.3

设计的每一环节力争按标准化、程序化进行,使设计质量处于较高水准上。

1.4

在保证结构安全,遵守规范的前提下,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1.5

实行注册师负责制,注册师担任相应级别工程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质
量。对于非注册人员,可经注册师授权担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并服从注册师的要求。

2

结构工作管理及岗位职责

2.1

详公司相关规定。

2.2

除公司相关规定外,补充如下:
a、 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为一年,由所长指定专人予以指导,见习期间不负技术责任 ,

指导人对实习人员的成果负全责,产值分配按公司规定;

b、 对于高层建筑等较复杂的项目,设计人不具备独立完成的能力时,由所长指定专

人予以指导,产值分配按公司规定;是否具备独立完成的能力,可由所长认定或
结构专业负责人、设计本人提出。

2.3

见习人员及被指导人应服从指导人的安排。

2.4

指导人的工作内容

2.4.1

对见习人员的指导:对见习人员的工作、业务学习进行全方位指导,工程项目全过
程监督控制。

a、 对工程项目的每个设计环节事前交待、途中监督检查。出图后检查、修改完毕方

能送交校审。前期的方案阶段工作由指导人完成;

b、 对见习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提高进行指导;
c、 帮助解决在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2.4.2

对高层建筑等较复杂项目的指导: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控制,对被指导人的业务学习
进行指导。

a、 对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和主要技术内容事前交待、途中监督检查。出图后检查、

修改完毕方能送交校审。前期的方案阶段工作由指导人完成;

b、 对被指导人的技术提高进行指导;
c、 帮助解决在工程项目、学习中遇到的复杂技术问题。

3

结构设计基本程序

3.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设计进程按以下结构设计基本程序流程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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