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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设计荷载的取值。

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未作具体规定的荷载标准值应注明。

2.5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持力层类别、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别、标高,设计防水水位,有无软弱下卧层,

基坑开挖支护措施。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第 3.0.1 条。

2.6 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及耐久性的要求,地下工程防水等级,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第 3.4.1 条、第 3.4.2 条,《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第

3.2 节各条、第 4.1.3 条。

2.7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与级别,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砌体、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需要作

结构性能检验的应说明检验的方法要求。

2.8 建筑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01 年局部修订)第 2.0.1 条、第 5.1.1 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45-95(2001 年局部修订)第 3.0.2 条,《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 第 9.2 节各条。

2.9 结构统一做法,标准图的选用,施工的注意事项,如后浇带设置,封闭时间及所用材料。

3、地基基础

3.1 基础选型、埋深、布置是否合理。

一般红粘土层上的浅基础宜浅埋,充分利用硬壳层,但不得小于

0.5m。基础类别不宜超过 2 种。注意放在

不同持力层、荷载差别大、地基较软弱、持力层厚薄不均匀等情况的基础沉降差应有控制措施,如设置沉降

缝或调整基底附加压力,采用墙下扩展基础、十字交叉基础、人工挖孔桩等基础形式。多层砌体结构优先采

用无筋扩展基础,地基较软弱时应设置基础圈梁。高层建筑基础埋深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

GB50007-2002 第 5.1.3 条,人工挖孔桩埋深由有可靠侧向限制的深度计算至承台底,无承台的可以算

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深度。浅基础基底不在同一深度时应放阶,局部软弱地基应处理。抗震设防区独立基

础和人工挖孔桩应设置双向拉梁。

3.2 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第 3.0.2 条、第 3.0.4 条、第 5.2 条、第 5.3.1 条、第 5.3.4 条。承载

力应根据《岩土勘察报告》提供,基底交叉处面积不得重复计算。注意地基基础荷载效应的取用,地基承载

力计算采用标准组合、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准永久组合、基础内力和强度计算采用基本组合。

注意需要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范围。

3.3 软弱下卧层强度、变形应验算。

3.4 压实填土地基、人工地基设计。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第 6.3.1 条,《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第 3.0.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