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
20、人口毛密度:是单位居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公式为:人口毛密度=居住总人口/
居住用地总面积(人
/hm2)
21、生地:完成土地征用,未经开发、不可直接作为建筑用地的农用地或荒地等土地。
22、毛地:在城市旧区范围内,尚未经过拆迁安置补偿等土地开发过程、不具备基本建设条
件的土地。
23、熟地:经过“几通一平”的开发或已经拆迁完毕,可供直接建设的土地,即建筑地块产
品。
24、飞地:又称插花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处于他人土地范围
内。
25、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
控制的区域。
26、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
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7、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
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房屋施工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发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
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
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
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
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创槽(地基处
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