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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照明设备及控制的要求

  教室是教师和学生在学校期间授课与学习的场所,需要安静、明快的光

环境,宜选择冷色调的光源。通常采用发光效率高、发光面积较大、眩光较少、显
色指数较高

(在 80 以上)、色温 4000K~5000K 的荧光灯作为教室内照明灯具的光

源。荧光灯具不宜选用裸灯,应选用具有较大的遮光角,光扩散性较好,照度均
匀,又能有效地限制眩光和光幕反射的灯具,例如蝙蝠翼式和一些非对称灯具
配光灯具。灯具选型还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应有利于清扫和维修。为减少频闪效
应对青少年眼镜的损害,荧光灯具均应采用电子镇流器。

  照明灯的开关控制,应考虑节电、使用方便及有利维修。教室的照明开

关可集中在教室前门黑板一侧或前后门边设置。教室照明的控制应沿平行外窗方
向顺序设置开关,控制一列或多列灯具或光带。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装设。楼梯
间、走廊内灯具宜采用双控。走廊照明开关的设置宜在上课后能关掉部分灯具。

  

4.要有足够的照度和均匀度

  教室照明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太阳是最好的光源,可采用在教室设置

足够面积的侧窗、天窗方式。夜间照明采用荧光灯时,平均照度应不低于

75~

100Lx,课桌面的照度均应达到 300~500Lx。设计时应充分重视青少年视力的发
育,宜采用控照型荧光灯具,链吊式安装。用控照型灯具吊链式安装可较方便满
足桌面上的照度要求。如果教室有吊顶,可采用吸顶式安装。

  学习、办公房间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

0.7,而课桌邻近周

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

0.5。教室里采用光带的效果比较好。通道和其他非学习

工作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学习、工作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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