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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种不同规格的建筑材料通过人工、机械进行有序组合而成的产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
价格,清单模式下提出了及时提供各类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单价等动态变化的信
息网络服务体系,不断收集、汇总、编辑、发布各类价格信息和价格指数,指导承发包各方正
确计算工程造价。

    招投标形式不同:

    《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工程价格应该
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以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
本应是市场调节价。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定额模式,由于价格改革没有
到位,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投标文件中要求的现行定额标
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
中,标底是个中准价,给一定的幅度作为有效标的判定。所以从表面上看,现在的施工承发
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但这只是个过渡时期所采用的办法,最终要走向市场调节。《招标投
标法》中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让市场调
节价格,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
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
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算出
的价格,也不同于

"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既不是投标人

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
会加以确认。其关键是必须进入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交易市场。竞争价的结果是在保证质量
的前提下,节约招标人的投入,提高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
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
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行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
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
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期低
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

    总之,建立以市场为指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建筑工程造价改革的需要,是适应
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加入

WTO 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对整顿建设市场秩序,进而规范市

场经济秩序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