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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
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

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

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

建工程不得在
外电架空线路
正下方施工、
搭设作业棚、
建造生活设施
或堆放构件、
架具、材料及
其他杂物等。

4.1.2  在

建工程

(含脚

手架

)的周边

与外电架空线
路的边线之间
的最小安全操
作距离应符合

4.1.2 规定。

4.1.2  

在建工程

(

脚手架

)的周

边与架空线
路的边线之
间的最小安
全操作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