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线型
线宽
一般用途
实
线
粗
b
主要可见轮廓线
中
0.5b
可见轮廓线
细
0.25b
可见轮廓线、图例线
虚
线
粗
b
见各有关专业制图标准
中
0.5b
不可见轮廓线
细
0.25b
不可见轮廓线、图例线
单点长
画线
粗
b
见各有关专业制图标准
中
0.5b
见各有关专业制图标准
细
0.25b
中心线、对称线等
双点
长
画线
粗
b
见各有关专业制图标准
中
0.5b
见各有关专业制图标准
细
0.25b
假想轮廓线、成型前原始轮廓线
折断线
0.25b
断开界线
波浪线
0.25b
断开界线
8.
字体:在工程图中,字体的大小以字号来表示,字号就是字体的高度。图纸中字体的大小应依据图纸幅面、
比例等情况从国家标准规定的下列字高系列中选用:2.5,3.5,5,7,10,14,20mm。汉字的字高应不小于
3.5mm,图名及说明用的汉字,应采用长仿宋体,字的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字体的高宽
比为
√2:1
, 字距为字高的 1/4。
长仿宋体字高宽关系(mm)
字 高
20
14
10
7
5
3.5
字 宽
14
10
7
5
3.5
2.5
9.
比例:图形与实物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绘图所用的比例
常用比例
1:1、1:2、1:5、1:10、1:20、1:50、1:100、1:150、1:200、1:500、1:1000、1:2000、1:50
00、1:10000、1:20000、1:50000、1:100000、1:200000
可作比例
1:3、1:4、1:6、1:15、1:25、1:30、1:40、1:60、1:80、1:250、1:300、1:400、1:600
10. 尺寸尺寸由尺寸线、尺寸界线、尺寸起止符号、尺寸数字等组成,称为尺寸的四要素。
尺寸线(表示所注尺寸的方向)
1
、尺寸线采用细实线。
2
、尺寸线不宜超出尺寸界线。
3
、中心线、尺寸界线以及其他任何图线都不得用作尺寸线。
4
、线性尺寸的尺寸线必须与被标注的长度方向平行。
5、轮廓线距靠近它的尺寸线的距离不小于 10mm,
平行的两尺寸线的间隔一般为 7— 10 毫米。
尺寸界线(限定所注尺寸的范围)
1、尺寸界线用细实线从图形的轮廓线、中心线或轴线引出。
2、一般情况下,线性的尺寸界线垂直于尺寸线,并超出尺寸线约 2mm
3、尺寸界线不宜与需要标注尺寸的轮廓线相接,并留出约 2mm 的间距,当连续标注尺寸时,中间的尺寸界
线可以画的较短。
4、图形的轮廓线以及中心线都允许用作尺寸界线。
尺寸起止符号(表示尺寸的起止)
1
、一般为 45
度倾斜的细短线或中粗短线,其倾斜方向为尺寸界线顺时针旋转 45
度角,其长度一般为 2~
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