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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电压)为中等级别的保护,因为

CLASS I 级的保护器主要是对大浪涌电流的吸收。仅靠

它们是不能完全保护供电系统内部的敏感用电设备。
[第二道防线]  应该是安装在向重要或敏感用电设备供电的分路配电设备处的电源防浪涌保
护器。这些

SPD 对于通过了用户供电入口浪涌放电器的剩余浪涌能量进行更完善的吸收,

对于瞬态过电压具有极好的抑制作用。该处使用的电源防浪涌保护器要求的最大冲击容量为
40KA/相以上,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 2000V。我们称为 CLASS II 级电源防浪涌保护器。一
般的用户供电系统作到第二级保护就可以达到用电设备运行的要求了。
[最后的防线] 可在用电设备内部电源部分使用一个内置式的电源防浪涌保护器,以达到完
全消除微小瞬态的瞬态过电压的目的。该处使用的电源防浪涌保护器要求的最大冲击容量为
20KA/相或更低一些,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 1800V。对于一些特别重要或特别敏感的电子
设备,具备第三级的保护是必要的。同时也可以保护用电设备免受系统内部产生的瞬态过电
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