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 打桩宜重锤低击,锤重的选择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的类型、结构、密集程度及施
工条件来选用。
3.5.2 打桩顺序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先深后浅;依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由
于桩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间向两个心向对称进行或向四周进行;也可由一侧向单一方
向进行。
3.6 接桩
3.6.l 在桩长不够的情况下,采用焊接接桩,其预制桩表面上的预埋件应清洁,上下节之
间的间隙应用铁片垫实焊牢;焊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焊缝变形;焊缝应连续焊满。
3.6.2 接桩时,一般在距地面 lm 左右时进行。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 10mm,节
点折曲矢高不得大于
l‰桩长。
3.6.3 接桩处入土前,应对外露铁件,再次补刷防腐漆。
3.7 送桩:设计要求送桩时,则送桩的中心线应与桩身吻合一致,才能进行送桩。若桩顶
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纸垫平。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3.8 检查验收:每根桩打到贯入度要求,桩尖标高进入持力层,接近设计标高时,或打
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中间验收。在控制时,一般要求最后三次十锤的平均贯入度,不大于
规定的数值,或以桩尖打至设计标高来控制,符合设计要求后,填好施工记录。如发现桩位
与要求相差较大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然后移桩机到新桩位。
3.9 打桩过程中,遇见下列情况应暂停,并及时与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3.9.1 贯入度剧变;
3.9.2 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
3.9.3 桩项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3.10 待全部桩打完后,开挖至设计标高,做最后检查验收。并将技术资料提交总包。
3.11 冬期在冻土区打桩有困难时,应先将冻土挖除或解冻后进行。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
证。
4.1.2 打桩的标高或贯入度、桩的接头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2-5。
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允许偏差
表 2-5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方向
100
沿基础梁的中心线方向
150
2 桩数为 1~3 根或单排桩 100
3 桩数为 4~16 根 d/3
边缘桩
d/3
中间桩
d/2
注:d 为桩的直径或截面边长。
成品保护
5.1 桩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0%方可起吊,达到 100%才能运输。
5.2 桩在起吊和搬运时,必须做到吊点符合设计要求,应平稳并不得损坏。
5.3 桩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 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下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