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所有的原材料经检查,全部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
2.2.3 搅拌机及其配套的设备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 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的有效期标识。地磅下面及周围的砂、石清理干净,计量器
具灵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设专人定磅。
2.2.5 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2.2.6 需浇筑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混凝土浇筑的申请单已经有关管理
人员批准。
2.2.7 新下达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工作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操作工艺
3.1 基本工艺流程:
3.2 每台班开始前,对搅拌机及上料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对所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
定磅;校对施工配合比;对所用原材料的规格、品种、产地、牌号及质量进行检查,并与施工
配合比进行核对;对砂、石的含水率进行检查,如有变化,及时通知试验人员调整用水量。
一切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盘拌制混凝土。
3.3 计量:
3.3.1 砂、石计量:用手推车上料时,必须车车过磅,卸多补少。有贮料斗及配套的计量设
备,采用自动或半自动上料时,需调整好斗门关闭的提前量,以保证计量准确。砂、石计量
的允许偏差应
≤±3%。
3.3.2 水泥计量:搅拌时采用袋装水泥时,对每批进场的水泥应抽查 10 袋的重量,并计
量每袋的平均实际重量。小于标定重量的要开袋补足,或以每袋的实际水泥重量为准,调整
砂、石、水及其它材料用量,按配合比的
*比例重新确定每盘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搅拌时采
用散装水泥的,应每盘精确计量。水泥计量的允许偏差应
≤±2%。
3.3.3 外加剂及混合料计量:对于粉状的外加剂和混合料,应按施工配合比每盘的用料,
预先在外加剂和混合料存放的仓库中进行计量,并以小包装运到搅拌地点备用。液态外加剂
要随用随搅拌,并用比重计检查其浓度,用量桶计量。外加剂、混合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
≤±2%。
3.3.4 水计量:水必须盘盘计量,其允许偏差应≤±2%。
3.4 上料:现场拌制混凝土,一般是计量好的原材料先汇集在上料斗中,经上料斗进入
搅拌筒。水及液态外加剂经计量后,在往搅拌筒中进料的同时,直接进入搅拌筒。原材料汇
集入上料斗的顺序如下:
3.4.1 当无外加剂、混合料时,依次进入上料斗的顺序为石子、水泥、砂。
3.4.2 当掺混合料时,其顺序为石子、水泥、混合料、砂。
3.4.3 当掺干粉状外加剂时,其顺序为石子、外加剂、水泥、砂成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外
加剂。
3.5 第一盘混凝土拌制的操作:
每次上班拌制第一盘混凝土时,先加水使搅拌筒空转数分钟,搅拌筒被充分湿润后,将
剩余积水倒净。
搅拌第一盘时,由于砂浆粘筒壁而损失,因此,石子的用量应按配合比减半。
从第二盘开始,按给定的配合比投料。
3.6 搅拌时间控制: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表 4-28 控制。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
(s) 表 4-28
搅拌机出料量
(L)
<250 250~500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