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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概述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规程》中,对项目划分原则作出如下规定:

1)单位工程按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

枢纽工程,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时,也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

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

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大型渠道建筑物也可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以堤防、堤岸防护、交叉联结建筑物分别列为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划分

枢纽工程的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安装工程根据《水

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SDJ249.2~6

—88)(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划分分部工

程;渠道工程和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分部工程。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
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
少于

5 个。

3)单元工程划分

枢纽工程按照《评定标准》的规定划分。

《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

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确定单元工程。

渠道工程中的明渠(暗渠)开挖天竺单元工程、衬砌单元工程按渠道变形逢或结构逢划分。当设计流量

小于

30m

3

/s 时,单元工程长度不宜大于 100m,当设计流量不小于 30m

3

/s 时,单元工程长度不宜大于

50m。渠道建筑物视其规模大小划分单元工程:大型渠道的建筑物可按《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中型渠
道建筑物按设计的组成部分划分,以每一主要组成部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建筑物
为一个单元工程。

堤防工程根据施工方法与施工进度划分单元工程,土堤按填筑层、段划分,每个单元工程填筑量以

1000~2000m

3

为宜;堤防中的大、中型建筑物可按《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建

筑物为一个单元工程。

2.建设项目的特殊性

——

建设项目与其它项目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主要从它的成果

建设产品和它

——

的活动过程

工程建设这两个方面来体现。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建设产品的特殊性
    1)总体性
    建设产品的总体性表现在:①它是由许多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经加工装配而组成的综合物;②它是由
许多个人和单位分工协作、共同劳动的总成果;

③它是由许多具有不同功能的建筑物有机结合成的完整体

系。例如一座水电站,它是由土石料、混凝土、钢材、水轮发电机组以及其它各种机电设备组成的;参与工程
建设的单位除项目法人外,还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等;整个
工程不仅包括发电、输变电系统,而且包括水库、引水系统、泄水系统等有关建筑物,另外还包括相应的生
活、后勤服务设施。
    2)固定性
    一般的工农业产品可以流动,消费使用空间不受限制。而建设产品只能固定在建设场址使用,不能移动
    (2)工程建设的特殊性
    1)建设周期长
    由于建设产品体型庞大,工程量巨大,建设期间要耗用大量的资源,加之建设产品的生产环境复杂多
变,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所以,其建设周期长,通常需要几年至十几年。一方面,在如此长的建设周期中 ,
不能提供完整产品,不能发挥完全效益,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长期占用。另一方面,由于建设
周期长,受政治、社会与经济、自然等因素影响大。
    2)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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