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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造成过量变形的后果。如某些设计、不考虑地质条件、地面荷载的差异,照搬照套相同坑深
的支护设计。必须根据实际地面可能发生的荷载,包括建筑堆载、载重汽车、临时设施和附近
住宅建筑等的影响,比较正确地估计支护结构上的侧压力。

   

      7、工程监理不到位

    按规定高层建筑、重大市政等的深基坑是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的,

大多数事故工程都没有按规定实施工程监理,或者虽有监理而工作不到位,只管场内工程,
不管场外影响,实行包括设计在内的全过程监理的就更少。客观地说深基坑工程监理要求监
理人员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在我国现阶段主要就只是监控支护结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
而对于设计监理与对住宅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尚有一定差距,巫待完善与提高。

   

       8、施工监测不重视

    主要是建设单位为省钱不要求施工监测,或者虽设置一些测

点,数据不足,忽视坑边住宅的检测,或者不重视监测数据,形同虚设。支护设计中没有监
测方案,结果发生情况不能及时警报,事故发生后也不易分析原因,不利于事故的早期处
理,省了小钱化大钱。

    为了减少支护事故,有待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强化监理,保护坑

边住宅与环境,提高深基坑支护技术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