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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责范围

4.1 项目申请部门: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各部门的分工管辖范围,

需要办理合同外签证的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签证的原因

或依据、预计发生的工作量或工日,并经项目商务部审核并

连续编号

后交项目

领导批准后签发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签证的工作内容实施完成后,负责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中相关内容的记录和填报,并对此表内容的真

实性承担责任。

4.2 项目商务部:

负责审核本项目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中的工作内容

是否在原合同范围内,对同一工作内容、同一份合同是否有存在重复签证现象,

并对同一分包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外签证进行连续的工作指令编码,然后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上填报计价依据及相关描述。签证工作内容结束后在

 “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中签署意见。并按最后经项目经理审批过的 合

” 

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及对应的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办理月度结算和

完工结算中的 合同外签证工程量结算汇总表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3

项目质量部:依据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中的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档案资料、创优标准或提供的物资、机械设备

的质量等进行评定,待签证工作内容结束后在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中签署意见。

4.4

项目安全部:依据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中的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负责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评定,待签证工作内容

结束后在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中签署意见。

4.5 项目生产经理、商务经理、执行经理等项目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

” “

范围内,在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签署意见,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6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全盘综合考虑,在 合同外签证

” “

工作指令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上签署最终意见。项目经理是项目合

同外签证的最终责任人,并承担每一笔签证的审批责任。

5、合同外签证的操作程序

5.1 申请部门管理人员或分包单位需合同外签证时,应先向主管部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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