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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灌短桩头 灌注结束后,桩头高程低于设计高程,属桩头灌短事故。多由

灌注过程中,孔壁断续发生小坍方,施工人员未发觉,未处理,探测锤达不到
混凝土表面造成。故在灌注将近结束时,应核对混凝土的灌入数量,以确定所测
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确。

 

   

⑺ 混凝土严重离析 多由导管漏水引起水浸、地下水渗流等造成。灌注的混

凝土拌和物符合规定要求外,灌注前应严格检验导管的水密性,灌注中应注意
防止在导管内形成高压气囊,在承压地下水地区应测验地下水的压力高度和渗
流速度,当其速度超过

12m/min 时,应注意在此地区进行钻孔灌注的施工措施。

    

⑻ 埋管 一般由于导管埋置过深引起。灌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控

制导管埋深在

2-6 米,并在灌注过程中经常抖动导管。

    

⑼ 夹层断桩 多因首批混凝土隔离层上升、(或第二、三批)已近初凝,流

动性降低,在导管埋深较小时,续灌混凝土拌和物顶破隔离层上升,将原灌混
凝土表面的沉淀土覆盖在混凝土拌和物下面造成,此类事故在灌注过程中不易
发觉,大多在桩身质量检验时才发现。灌注的首批混凝土拌和物的初凝时间不得
早于灌注桩全部混凝土灌注完成的时间,当桩身混凝土数量较大,灌注需用时
间较长时,或夏季高温灌注施工,应通过试验在首批混凝土中掺入缓凝剂。

  

10)混凝土灌注不能连续

  当混凝土灌注因塞车、汽车泵故障等造成混凝

土灌注间断超过

40 分钟的应上下左右抖动导管,减缓混凝土的初凝,整个混凝

土灌注过程要在首盘混凝土初凝前灌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