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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

部分,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4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3.1.5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

面结构的屋顶高度在

2.20m 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6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7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8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

 

  

3.1.9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10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

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11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12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13 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14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2.20m 以

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15 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3.2 计算一般建筑面积的范围 

  

3.2.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

算。

 

  

3.2.2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一半计算。

 

  

3.2.3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2.4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2.5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3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3.3.1 层高小于 2.20m 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 2.20m 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3.3.2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

等。

 

  

3.3.3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3.3.4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3.3.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3.3.6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3.3.7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3.3.8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3.3.9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3.3.10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4 房产测量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 

  房产测量作为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算的具体形式,在当前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房产测
量的全过程、面积计算及其测量精度都有严密的科学性,是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为产权人提供
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审核违章建筑和违章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