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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参与主体,其定位却不明确:一是我国建筑设计院的独立性不够;二是我国建筑设
计院在我国社会运行机制中仍然扮演中政府相关部门的角色;三是我国建筑设计院的内部
组织结构很僵化,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

3)企业运营的自主性不够 

  我国建筑设计院虽然已经慢慢在走向正规,但是建筑设计院在运营过程中所掌握的权
力并没有得到根本的保证。具体表现在:一是设计院运营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决策权都被掌握
在相关部门手中;二是我国建筑设计院在我国社会运行机制中仍然扮演中政府相关部门的
角色;三是我国建筑设计院残留运行机制还相当明显,没能做到完全转变成现代企业。

 

  (

4)责权不对等 

  政府和企业由于执行主体不同,职能不同,其责任与权利自然也应该是不同的,但目
前存在的问题便有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和权利严重不对等。其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国家对设计
院企业资产保持所有权,但是设计院只有经营权;二是政府永远是资产经营固定收益者,
但是设计院却是风险承担者;三是企业资产经营的重要决策权由国家持有,但是造成的损
失实际却由设计院和企业员工来承担;四是设计院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任免由政府来决定
而不是由市场来决定。责任和权利的不对称,已经成为设计院发展的严重阻碍。

 

  

2.设计项目管理理论综述 

  

2.1 相关定义 

  哈罗德科兹纳在《项目管理

-计划、进度和控制的系统方法》中提出项目管理的总体定义:

项目管理是为一个相对短期的目标去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公司的资源。进一步来说,项目
管理就是利用系统的管理方法将职能人员安排到特定的项目中去。

 

  由此,结合项目管理和设计的定义,笔者对建筑设计项目管理的定义可以表述如下:
建筑设计项目管理指的是以建筑设计项目为对象的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其通过寻找能够
胜任的项目经理、工程师、设计师、概预算人员等来建立一个临时的专业设计团队对建筑设计
项目实施高效率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从而来实现建筑设计项目全周期的整合,设计
所需资源合理调配和设计项目目标的协调与优化。

 

  

2.2 设计项目管理通有的固有属性: 

  (

1)目标的指标性。设计项目的标的具有确定的各项指标,这些指标共同描述了一个

项目最终产品。指标可能是从设计项目的耗费时间、资金和项目范围等方面来具体限定的。

 

2)过程的复杂性。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和蜕变,建筑设计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元化、建筑设

计的程序也越来越复杂。

 

  (

3)外界力量和资源的借助。建筑设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仅仅需要研究该项目的实

际情况,还需要借助其他外界力量和资源来更好的进行建筑设计。

 

  (

4)项目的一次性。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知识,每个项目都具有一次性,而不具备重

复性,建筑设计项目作为项目的一种表现形式,自然也具备该种性质。

 

  (

5)限时性。项目与重复性工作不一样,一般都会有自己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在

此我们更多的是强调项目的结束时间,即设计图纸的交付时间。

 

  (

6)甲乙双方的确定性。建筑工程在正式初步设计之前,甲乙双方都是已经确定了的,

双方各取所需,在建筑设计项目进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3.合理组织建筑设计院的设计项目管理团队 

  项目管理发展至当今,现代设计项目管理能否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就是项目管
理团队的建立。现代设计项目管理团队组织的建立过程虽然跟传统意义上的组织架构的建立
有异曲同工之处,但也会因为时代的特点和具体项目的特征而导致现实意义中的设计项目
项目管理团队的建立与传统意义上的组织架构的建立不尽相同。单论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传统意义上的组织架构的建立较现代设计项目管理团队组织的建立而言可能有组织的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