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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 

 

础的性能化设计

[5]

等多性能因素;在多品种方面,仅就

单一的抗震性能来说,不仅要逐一对单个构件、特别

是主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位移和构造的性能设计,

还需要进一步对填充墙、吊顶系统、管道系统、电梯

系统等非结构构件或建筑附属设备构件进行抗震性能

设计

[6]

,势必产生额外的研发投入和海量的设计工作

量,使得仅有某些特殊的建筑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

或局部采用这一方法。 

由于设计指令对效率和质量的影响存在较大差

异,将建筑业与其它工业放在一起比较显失公平。当

设计是由客户主导和位置确定时,建筑生产就无法摆

脱单件性的束缚,极少能够重复,单件性完善建立和

广泛应用的得心应手的种种方法对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看起来却不怎么明显;若准备设计信息的时间和成本

增大,可能会相应减少施工的时间,导致操作者的加

班、劳累和工程质量问题

[7]

。因此,建筑产品的设计指

令可能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还需要尽可能地简单。 

传统的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设计基本都是遵循统一

的规范,除了偶尔要求限额设计之外,业主与设计者

之间也无需更多的沟通与交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设

计比较适合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

[2]

部分原因

在于超限高层建筑的业主聘请了能够读懂技术语言的

专家。而建设市场主要是普通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购

买商品房的真正业主绝大多数并不是专业人员,因此,

在有些情况下,建筑产品的设计指令也需要通俗。 

为此,需要为数量众多、普通的民用建筑提供一

种简单而综合的性能化设计方法。 

 

1  结实、健康、长寿的辩证关系

 

如果把建筑物形象地比喻为人,可以从结实、健

康、长寿的辩证关系来理解设计寿命综合性能: 

一方面,抗震性能强意味着结实,但结实并不必

然长寿,就算能大震不屈服,但若将建筑物的钢筋长

期暴露于带有腐蚀的空气和土壤之中加速腐蚀,抗震

性能将逐渐降低,成为短命的建筑;反之,长寿的人

或建筑也不必然结实,但如果身体不健康天天打针吃

药,建筑物年年加固改造,生存质量差,地震破坏风

险高,也应当避免; 

另一方面,人如果身体不结实,遇到个流行性感

冒就可能会丧命,建筑如果抗震性能若偏低,也会因

较大的地震而报废甚至倒塌;反之,人如果体质好,

偶遇重伤重病生存的概率就大,建筑如果抗震能力强,

即使发生较大的地震也只产生相对较轻微的震害。 

总之,建筑物跟人一样,结实是保证、健康是基

础、长寿是目的,结构抗震性能与设计寿命之间存在

着强相关的合理匹配关系。 

 

2 抗震性能与设计寿命的匹配关系

 

2.1 不同服役期的抗震设防标准的计算 

周锡元、曾德民、高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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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估计不同服役期

结构的抗震设防水准的简单方法,对于设计基准期(设

计使用期或服役期)为 50 年的一般建筑,多遇地震、

基本烈度地震和罕遇地震(通常也称为“小震”、“中

震”和“大震”)相应的超越概率分别为 0.632、0.10

和 0.025(2%~3%),也可以同义表述为重现期为 50、

475 和 1975 年。 

假设地震发生的概率服从泊松分布,则服役期年

内烈度 I 超越 i 的概率(即超越概率)P

T

(I≥i)与年发

生率λ(I≥i)和服役期 T 的关系为: 

(

) 1

I i

T

P I

i

e

-l( ³ )T

³ = -

                  (1) 

地震的年平均发生率λ(I≥i)与地震重现期 RP(I

≥i)互为倒数,即 RP(I≥i)=1/λ(I≥i),则式(1)

可表示为: 

1

(

)

ln(1

)

T

T

RP I

i

I

i

P I

i

-

³ =

=

l( ³ )

- ( ³ )

   (2) 

对于每一对服役期和超越概率都可以标定出一个

重现期,则也可以用重现期来表示设防水准的高低。 

假设“小震”和“大震”的概率定义是确定的,

以设计地震基本烈度 I 为基础, 取平均意义上的烈度

相关关系, 即多遇地震为 I-1.55 度, 罕遇地震为

I+1.0 度。对于不同的基本地震烈度区, 按照二次项插

值方法重现期为 X 的设防烈度可表示为: 

2

(logX)

logX

I

a

b

c

=

+

+

              (3)

 

当仅用于计算基本烈度时,其超越概率按照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