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要求
开题报告既是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又是完成高质量毕业论文(设计)的
有效保证。为了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要求。
一、选题依据
1.论文(设计)题目及研究领域;
2.论文(设计)工作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3.目前研究的概况和发展趋势。
二、论文(设计)研究的内容
1.重点解决的问题;
2.拟开展研究的几个主要方面(论文写作大纲或设计思路);
3.本论文(设计)预期取得的成果。
三、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1.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或设计参数);
2.论文(设计)进度计划。
四、文献查阅及文献综述
学生应根据所在学院及指导教师的要求阅读一定量的文献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
、研究、综合,形成文献综述。必要时应在调研、实验或实习的基础上递交相关的报告。综
述或报告作为开题报告的一部分附在后面,要求思路清晰,文理通顺,较全面地反映出本课
题的研究背景或前期工作基础。
五、其他要求
1.开题报告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的前四周内完成;
2.开题报告必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
3.开题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做开题报告的学生,须重做或补做合格后,方能继续论文(设计
)工作,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4.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论文题目或指导教师;
5.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部分专业可根据需要手写在统一纸张上,但
封面需按统一格式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