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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热衷于“自觉”设计到重视“不自觉”设计的研究和在实践中加强引导。“自觉”设计是

设计师刻求而成。而“不自觉”设计是从人们的需要出发逐渐发展而加以认定,相对完善,

并随时间的推移,长久积淀而成,如徽州民居的形成。4.从园林绿化、美化环境到对城市

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保护。城市设计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人与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研究,这其

中人是核心,建筑师和规划师都应关注这一问题。我们应重新认识建筑物之间,建筑与城市

之间,城市与大自然之间,历史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关系,应针对具体地域明确城市设计的具

体目标和具体内容。我们应看到目前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缺少中间环节,城市设计作为

一项中间环节如何开展,如何与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接轨,如何评估,成果如何表达都在

积极的研究和实践中。城市设计的发展促进建筑师必须涉及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领域,也

促进规划师作城市规划必须有着眼于整体设计的建筑师参加。城市设计涉及多学科领域,应

努力运用各学科的科研成果,运用多种工具和多种手段,深化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工作对

象是城市构成的所有物质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广场、绿化、建筑小品、人工环境、自

然环境等。城市设计的服务对象是人的物质要求和精神需求。

居住区设计原则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

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

原则: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

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3.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4.布置合理,空

间丰富,环境美,体现地方特色。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1.合理布置

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2.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

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3.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

境;4.注重景观与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停车库等小建筑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

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

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居住区住宅建筑和

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

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

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指标应按有关规范规定确定。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绿地率新区建

设不应低于 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 25%。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

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规划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建筑基地 也可以称为建筑用地。它是有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划定为建筑使用的土地。建筑

基地应给定四周范围尺寸或坐标。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

接。基地与道路红线相连接时,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

可在道路红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建筑基地地面宜高出城市道路的路面,否则应有排除地

面水的措施。基地如果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车流量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