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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解读
1、“米兰达”案的焦点是被讯问者所做的招供和他签名的供认书是否应该
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审讯与供认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部分,也是法庭争辩的
焦点。在许多情况下,犯罪的实物证据,如杀人凶器等作案工具,警察无法全部
找到或根本没有,而又找不到证人。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的口供就成了主要的
甚至是惟一的证据。从警察的角度来说,从嫌疑人口中最大限度地掏出有罪的证
词就成了首要任务。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容易造成警察滥用职权而形成冤狱。
根据这种情况,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过去几十年中通过一系列判例,制定了一整
套限制警察审讯时滥用权力的法律。“米兰达警告”对于文化程度低、经济窘迫
而且对法律了解少的人尤其有利。
2、由于现实情况千变万化,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强硬地要求警察在任何情
况下都必须执行“米兰达警告”是不现实的。因此,联邦最高法院和一些州法院
通过一些案例确定了“公共安全例外”和“抢救例外”等规则。
3、“米兰达规则”本身是以 5 票对 4 票的微弱多数通过的,联邦最高法院
内部存在尖锐的分歧。怀特大法官在他的反对意见中指出:“在不计其数的案件
中,本院的这一规则将使杀人犯、强奸犯或者其他罪犯重新回到街道或产生他的
环境中,随时继续犯罪。因此,人的尊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损失了。真正担心
的还不是这一新的判决对于……刑法的灾难性后果,而在于它对于那些依赖公共
权力保护的人们的影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米兰达”案判决时,引起
了强烈的政治反响。警察和地区检察官们把它视为对其控制犯罪能力的当头一
棒,多数新闻媒体的评论也持反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