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的儿童绘本。
此书使作者里夫(Munro Leaf)和画者劳森(Robert Lawson)名垂青史,出版时却曾引起激烈的争议。
它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第一本被标示“颠覆”的作品,当时许多人认为它暗中鼓吹法西斯、无政府主义和
共产主义。三十年代西班牙内战期间被列为禁书,德国希特勒干脆把它烧了。另一方面,许多人赞扬它蕴涵
反战精神,认为书中主角小牛费迪南可以当作和平主义的世界性象征。面对纷争,作者表示,他纯粹只是写
一个让小孩看得很愉快的故事而已。
故事由西班牙一只小公牛费迪南(英文原书名即是《费迪南的故事》)身上展开,它不像其它同伴跑跑
跳跳斗来斗去,只喜欢独自、静静的坐在最爱的橡树下,闻一整天的花香。有一天,它不小心被黄蜂螫到,
惊痛得大叫大跳,被误认为最凶猛的牛而载去马德里参加其它牛争着要去的斗牛大会。当全场热闹的观众和
斗牛士都准备好要目睹激烈的对决时,费迪南只注意到女士们戴的鲜花。它在场中静静坐着,闻花香!最后
被送回家,回到它最爱的地方,做自己喜欢的事。
作者里夫在《爱》书中表现出经营故事的功力,获得书评家一致的赞赏。他以简短的文字,塑造出使人
印象深刻的角色和幽默中带点儿滑稽的情境,使故事丰富而完整,有意在言外的寓意。这本书留名美国儿童
文学史的另一个原因是,它常被绘本研究者当做图文合作无间的典例,绘者劳森功不可没。他以生动的图像,
精确反映故事每一环节的情绪感觉,适切地诠释了作者的幽默感。
劳森是二十世纪前半期美国儿童文学界最多产、最受注目的人物,能写能画。评论家把他的绘画风格和
布局结构归为传统派,最推崇他对“线条”的掌握和运用,称他为“线条大师”。他以蚀刻(用针和酸在金
属板上蚀刻图画)著名,线条流畅细腻,而且表现出质感和味道。他的作品被认为代表“美国文化的美感”,
充分展示图像说故事的才能。
他在这本画里,以看似平凡的线条勾勒出各角色不同的性格和每一页情境中的感受。费迪南从花堆探出
头来、在空旷中独行、背对读者走向大树、静静远观比斗中的同伴,远远呈现孤独、安静、驯良的身影,却
没有寂寞和凄凉。我们因此认识主角,也了解了它的处境。小牛们在草地上呈曲线式跳跃和排列,形成优雅
的律动。费迪南的妈妈连续出现三页,母子表情十足,画面洋溢生动温暖的情感,不只证明“它是一个了解
孩子的妈妈”,而且暗示了使读者(尤其是小孩)安心的亲子关系。牛妈妈挂着标示“母亲”的铃铛,是幽
默的细节。但最逗趣的应是大黄蜂制造的四页特效:黄蜂大祸临头的样子、费迪南惊惶的脸部特写、飞踢在
半空中的后腿,最后是费迪南惊吓中的全景:既被黄蜂螫到,又被误选为最凶猛的牛。一个画面兼顾前后两
件因果相连的事情,是图像诠释的表现,也使画面之间连续顺畅。斗牛大会的场面气氛和斗牛士使出浑身解
数的模样,则是“临场感”表现得最好的部分,或许也是小孩看了会哈哈大笑的原因。这本黑白两色绘本,
在“简单”中蕴涵丰富,有层次、动感和情绪,让我们重新思考图画在儿童绘本中的意义。
台湾从早期童书插画进入现在的绘本,并不是本土自然发展出的阶段,而是大量外来翻译作品涌入移植
的结果,许多对绘本的观念有待讨论。强调“艺术性”倾向,有时使人忘记:好的儿童绘本不是因为有“美
丽得可以挂在墙上”的图画,而是有“和文字一起为小孩说故事”的图画。作者和绘者之间的沟通,文图的
紧密合作,是儿童绘本必要的特质。
既然是服务小孩,那么在翻译时也应考虑小孩的理解和阅读方式。本书的译文不仅从作者的角度而言,
忠于原著的意义和精神;显然也顾及小孩的角度,所以文句好看而且好听,能流畅自然地朗读出来,并以口
语化的方式“讲”故事。如各斗牛士的介绍,把原来的专有名词转化为小孩可理解的说明,让小孩能不受文
化和语言的干扰,欣赏故事所传递的趣味。这种“心中有小孩”的译法,既尊重原作者和画者的苦心,也拉
近小孩与书的距离,对于以译作为主的现阶段台湾绘本市场而言,更是值得重视和鼓励的。
这本书安慰了世界各地许多“和大家不一样”的小孩(和他们的爸爸妈妈),希望它也为台湾的小孩带
来一些快乐。
作者简介
曼罗•里夫(Munro Leaf)